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320220...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3202200019号)规划设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面积:由“102643.11㎡”调整为“104949.55㎡”。
(二)建筑容积率:由“≤1.08”调整为“≤1.32”。
(三)建筑面积:
1. 规定建筑面积:由“110581.18㎡”调整为“138573.18㎡”。
2. 分项建筑面积:由“总规定建筑面积110581.18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08484.18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2097平方米。”调整为“总规定建筑面积138573.18平方米,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10581.18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3726.0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7054平方米、办公用房46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6626平方米;改建规定建筑面积14266.00平方米,均为教学及辅助用房”。
(四)建筑覆盖率:由“≤38%”调整为“≤50%”。
(五)绿化覆盖率:由“>30%”调整为“>25%”。
(六)建筑退线:由“各边≥6米”调整为“已建建筑按现状核定;新建建筑西侧退线1米,剩余退线≥6米”。
(七)建筑高度:由“建筑高度限高60米”调整为“建筑限高60米,其中新建建筑限高24米”。
(八)机动车泊位:由“314辆”调整为“180辆”。
(九)增加自行车泊位数43辆。
(十)备注:
1. 删除内容如下:
(1)本证相关指标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中学泥岗校区学生宿舍新增电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22〕361号)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2)本项目涉及高压走廊改造事宜,后续规划设计、建设应征求供电主管部门意见。
2. 增加内容如下:
(1)用地范围内已建建筑在满足消防、质检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投入使用,并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2)本项目新建部分应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35)》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3)本项目新建部分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噪声污染评估及防治措施,后续建设应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4)该项目涉及黄线设施-现状教育设施(避难场所),需落实《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 调整内容如下: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由“应大于等于70%”调整为“应大于等于60%”。
(十一)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uohu/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
2.项目现场
地址:清水河街道北环大道和泥岗东路交汇处东北侧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6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二)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收件人:阳工;联系电话:0755-82268762;并在信封上注明“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3202200019号)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hglj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3202200019号)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之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 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